在國三那一年,我交了第一個男朋友。

他是師長眼中的問題學生,抽菸、打架、參加幫派,就像小說裡壞壞的不良分子,而我們的交往,就像純粹為了炫耀而交往,因十四、五歲的我們,一點也不了解愛情,只是傻傻的牽個小手、約個會,就認為是終身不渝的愛情。


他對我來說,就像放蕩不羈的風雲人物,三天兩頭被叫到教官室,卻又能毫髮無傷的回來;他染了一頭金髮,卻沒人能動他一根寒毛,有這麼一個「出色」的男友,讓我出盡風頭。但這種少男少女的戀愛,怎麼可能持久呢?


終於,有一天我發現,他在旁邊大樓三樓一個學妹的教室,十指緊扣著學妹的手在談天。我只記得我氣得腦袋一片空白,顧不得什麼,抓了他送我的鍊子手機,就從二樓往那大樓三樓衝,七竅生煙的指著他和學妹的鼻子破口大罵:「你們還真甜蜜喔?」


不久消息傳遍全校,同學都從教室探出頭來,迫不及待的想看他們的「老大」挨罵,而我們也顧不了那麼多,就在大眾眼前大吵起來,我明顯的占上風。


第一次在大眾面前遭羞辱的他,臉青一陣白一陣的回擊:「妳這母老虎,我都沒跟妳提分手了,妳在計較什麼啊?」


我不甘示弱的把他送我的所有東西,往地上一扔,反唇相稽:「那就分手啊!再見!」他楞了一楞,再故意牽起學妹的手,跟我揮呀揮的,轉身跟大家笑了笑。


我氣得臉色發白,卻又故作瀟灑的轉身大步下樓,第一個步子沒踩穩,就乒乒乓乓的跌下樓,整棟樓的笑聲頓時轟然。


我當時恨不得馬上找個地洞鑽,卻又故作鎮定的起身,沒事般的繼續下樓,但眼睛餘光,似乎瞥到他輕蔑的笑容,還聽到學妹「銀鈴般」的笑聲。


我的第一次戀愛,結束得很慘。


【聯合報╱唐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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