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閣: 我從幾年前就開始了解佛教,通過幾年的接觸,現在深信因果,也開始想要修行,之前造了很多惡業,墮過胎,因為之前不知道,我已經和男友同居幾年了,我們有打算結婚,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 現在特別想要皈依三寶,也了解到同居算是邪淫,害怕皈依後就算是犯戒了,所以想結完婚後再皈依。 我現在每天吃素,念佛,誦地藏經,我們是在外面工作,租房子住,也只有一間臥房,現在了解到在臥房念佛、誦經不如法,所以現在也不敢再念佛和誦經了。 還有佛經也放在臥房裡,知道這樣也不如法,因為沒有地方可放,很迷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請問法師,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這些佛書?是不是今後不能在臥房念佛、誦經了? 現在條件也不允許,租大點的房子,我該怎麼辦? 了幻法師回復清水閣如下: 1、年青人對婚姻不可兒戲,不可未婚就同居;辦結婚證並不困難嘛,何必要超前呢? 2、何謂邪淫: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系,均稱為邪淫。邪淫罪之輕重,視情節因緣而不同。如:男女雙方為婚姻故而越雷池,尚不是最重之邪淫。 3、結婚後,可盡快皈依; 4、只有一間臥房,也可念佛、誦經;佛、菩薩乃聖者,怎會見怪? 5、要常修忏悔法,以忏除過去諸惡業、過失。 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嗎?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與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關系,屬於邪淫;與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則完全不存在邪淫的問題。但從佛法的觀點看,夫妻之間仍然可能發生邪淫的問題。 (1)、非處: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於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藥物等; (3)、非時: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學佛受五戒居士還應在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婚嫁之後,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臥室之外處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廟、教堂、野外、公共場所等處行淫。 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熾盛,應以何方便令其離欲? 答:淫欲是與生俱來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淨化斷除,必須非常的用功,才能達非常的成果。 (一)、未婚男女,不要閱覽色*情書刊、網站,不要觀看色*情錄影、三*級片,不要涉足色*情娛樂場所。《老子》曰:“不見可欲,令民心不亂”,凡夫的特點,是五根隨五境轉,但只要眼不見,則心不亂。 (二)、進入結婚年齡的青年,可考慮尋找志同道合異性組成家庭; (三)、已婚者,應加強道德修養,不要甘做淫欲的奴隸。應正觀諸法無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緣起,緣起必緣滅無常故;淫欲之心亦緣起,心與境結合,產生相應,淫心便起,是名緣起。正心觀淫心,淫心即起即滅,瞬眼生瞬眼滅,如幻如化如電如泡如影,絲毫不可得,諸法畢竟空故,若如此正觀淫欲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觀。 (四)、注意飲食衛生,盡量吃得清淡,以素食為佳; (五)、多進行健康的戶外鍛練,如散步、郊游、登山、游泳,或讀書、練字畫等,漸漸可減輕、排遣淫欲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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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09 Mon 2015 18:32
未婚同居算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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