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言煙毒,不止鴉片。香煙之毒,甚為酷烈。於眾會時,當為提倡,勸勿吸食此物。吸久人必短壽。婦女吸多,便斷生產。此吾一弟子(趙月修乃武官,早已改業為商矣)親見外國女教員說與女學生者。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周伯遒居士書四”

  五戒不言吸煙者,以佛世尚未行也。此系明末時始興起。僧既不修行,則是地獄種子。故下流行為,無不備具。況大家同吃,彼更有何忌諱乎?汝既知彼為敗類,何又問無此戒乎?彼豈一切行為皆不違戒,唯此違戒乎?

  香煙之害,甚於洋煙。吾國之窮,此居大半。光已深悉其毒,每勸人勿吸。其中有嗎啡、海綠印等毒質。若少年婦女吸之,則便斷絕生產。此系一皈依弟子名趙月修,字恆光,親見外國女教員戒女學生者。祈廣為人說,則與保全人家嗣續同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楊振仁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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