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簡介


  《楞嚴經》,佛教經典。又稱《首楞嚴經》、《大佛頂經》、《大佛頂首楞嚴經》、《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唐般剌蜜帝譯。10卷。此經的譯者為般剌蜜帝大師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止道場,於唐神龍元年(705)從灌頂部中誦出,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譯。中國歷代皆視此經為佛教主要經典之一。


本經架構


  本經的基本架構,可說是[從破魔始,至破魔終]。也就是說,一開始時,佛以阿難將墮因緣,自說神咒破魔;到末了,佛又自說五十種陰魔,教示首楞嚴行者如何覺知魔事、破魔,作為結束;於其中間,種種破立,皆是以破魔、破邪、破妄為主軸。所以略說本經之結構,即是:自阿難示墮、佛入定放光說咒,文殊將咒往救,此即是破魔之始。然後阿難請示修定的方法,因為誠如阿難所自述者,修行若光,追求聞慧,定力不足,境界現前時,便把持不住,戒體難保,險些墮落,成就魔事。
  基於阿難之請,於是佛方便示導,歷經七處征心(實即七處破妄),破妄之後[顯見],即十番顯見(顯示能見之性):[見性]顯示之後,再開示五陰、六入、七大、十二處、十八界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信解契入如來藏妙真如性之後,如來再教敕與會聖眾、開示大眾此如來藏妙真如性之用,亦即令知依體起用,這就是[二十五聖自證境界],令眾生聞如來藏之妙果,而歡喜發心依此修行。開示依如來藏修行,當得種種妙果後,即回頭開示因位的修行,詳細開示從初發心直至菩提的真修之路。(由於如來說法,常是由果溯因,如四聖諦:由[苦]諦之果而回溯[集]地之因,次由[滅]諦之果而回溯[道]諦之因。)
  為了實踐真修行路,阿難即請佛重說大咒、開示如何建壇、結界、莊嚴道場、及修楞嚴大定之法。本經的法門(楞嚴法門)之精髓,即在首楞嚴神咒,因為如來救度阿難免遭墮落,乃至十方一切如來破魔、證三藐三菩提、於十方世界度脫無量有情,都是依楞嚴咒威神之力,這是佛在經中所開示的。關於楞嚴咒其他種種功德之力,請詳見本經經文,茲不贅述。又,佛說:末法時期,眾生修行,若不持楞嚴咒,能遠離魔事者,無有是處!修行不能離魔事,而能有所修證、有所成就者,亦無有是處。
  如來開示首楞嚴法門的基本作法之後,即詳述整個修行過程:亦即[四種清淨明誨](此為前方便),以及大乘菩薩[六十位修證]的真菩提路。[六十位]為:
  1、 三漸次——除其助因、刳其正性、違其現業(3)
  2、 乾慧地(1)
  3、 十信位(10)
  4、 十住位(10)
  5、 十行位(10)
  6、 十回向(10)
  7、 四加行位——暖、頂、忍、世第一(4)
  8、 十地(10)
  9、 等覺、妙覺(2)
  一般通教大乘為五十二階位,本經為令易於實修,於開始時加上了[三漸次]及[乾慧地],俾入菩薩正位(信位)。其次於十回向後、入地之前,加[四加行位],因為[地前]為賢位,[十地]為聖位,是為摩訶薩埵之位,為令速入菩薩聖位,即精修加行,易得成就。
  以上為如來開示的出世間無上菩提道的因緣業果,說完出世間聖賢解脫境界,接著如來即開示世間一切眾生的生死因緣果報。關於眾生的生死因緣業果,如來在諸經中皆有所開示,然而,開示的如此詳細而全面,則非本經莫屬:如來首先詳細開示眾生輪回生死的總因及總果,亦即三界眾生之[十習因]及[六交報],這是總的因與果,然後再分別開示四生(卵、胎、濕、化)以及[七趣]眾生。[七趣]即在一般所說的六趣,再加上[仙趣](因為仙趣眾生非天非人,非聖非凡,且修之者眾,尤其是中國人,多愛求仙、成仙)如來在此詳述七趣之因、果、相狀,於修多羅教中,亦無出其右者;這七趣,亦皆各有多種:種種地獄趣、十種鬼趣、十種畜生趣、十種人趣、十種仙趣、欲界色界諸天趣、四種修羅趣。如來詳示七趣眾生之意,令真修菩提者瞭解諸趣皆是生死流轉,無有止時,令發心不貪著一切世間,速得離妄修真。
  接著,為令真修免於魔事之留難與破壞,如來於是開示[五十重陰魔]。所謂五十重陰魔,其實也就是修定時會碰到的五十種難關,所以五十種陰魔可說是[禪定五十關];或者更確切及中性地說,即是[禪中五十境],也就是在禪定中會現起的五十種境界;但這五十種境界並不一定會成為難關,更不一定會成為魔境,因人而異。如果修定者,對於這些定中所顯的境界,心不貪著、不緣、不取、不住、不憶、不念,則不但不會構成難關或魔境,而且還是[善境界]。然而行者心中若生貪愛、住著、自以為是,即立刻為魔所趁,而轉此境界為魔境。所以佛於經中說:[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苦作聖解,即受群邪。]
  其次,從本經的方法論(methodology)來講,則本經為有破有立,破立均等。佛經中有些經以[破]為主,有些則以[立]為主;而破立均等的,並不很多;例如《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是以破為主的。而《華嚴》、《法華》、《涅槃》、《淨土》諸經、《藥師經》、《圓覺經》等,是以立為主的。而本經則破立均攝,破立均等。所謂[破],即是破凡夫、外道、魔道、小乘、乃至大乘權教。所謂[立],即是確立、建立大乘、無上乘心地法門、如來藏、真菩提路;一言以蔽之,即是建立[如來密因,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再從教相上來看,則本經系圓攝[顯、密、性、相][禪、淨、密、律]諸法,再以禪密為主修。至於禪與密的配合,則取[先禪後密]、[由禪入密]、及[外禪內密]的方式。所言[密]者,秘密也,廣而言之,即諸佛如來自行的秘密、不可思議境界,以非九界凡聖(六凡三聖)所知,故稱為秘密。詳言之,即如來的身、語、意三業,皆是秘密不可思議;故稱為如來之[三密],即[身密、語密、意密],如來以自住之身語意三密,教授菩薩及大根眾生,菩薩及眾生依教熏修此三密,即得自於八識中熏得三密之氣分,於外則能感得如來依本願威神之力,三密加持行者;內外勝因勝緣和合,是故速得生起菩提道種、乃至熏轉八識、斷惡生善、轉身為菩提薩埵。茲將禪密修行的配合之方式,簡述如下:
  1先禪後密——本經在如來重說首楞嚴神咒之前,其教相主要是以禪為主,因為如來要以[顯說]的方式,來引攝阿難等,先行破妄,而於真實之道得信解,併發心修行,故這一部分非以顯說不可。於無上法得信解發心之後,再說密咒,及其修法,方便引攝,漸次入於如來甚深三密不可思議境界。是故,即是以禪入[信、解、行]之門,而是以密入於深密修證之門,職是之故,本經在大藏經中,列於密教部,良有以也。
  2由禪入密——由對無上禪之聞、思,而得於如來藏不思議性心得開悟,複由如來三密威神之力加持,令行者頓得三密相應,頓入、頓證此不思議之本體。此即是本經由禪入密之處。
  3外禪內密——亦即外修首楞嚴定,內持心咒,如是即是禪密一體、外禪內密。
  因此可知,本經之法門,殊勝無比。又,以本經之教法而言,可說是:[非禪不得密,非密不證禪]。因為若光修密,而毫不習禪,則於無上理,無從信解、悟入,如是徑修三密,則不知所云,即使遍學、遍修種種密法,也不知在修什麼,因為無信、無解、無悟,則所修何事?所謂[悟而後修,不悟複何修?]而欲悟,則須先信解。因此古德說修密須先有十年的顯教基礎者,以此。
  其次,[非密不證禪],以無上禪乃如來不可思議的[秘語秘意]境界,故非言思可得;是故不能以[思議法]而求於[不思議法],須得徑以[不思議法]而證入[不思議法]。是故,於禪得悟之後,即頓舍一切凡夫言說思議之法,而徑以如來所開示之不思議之[三密]法門為所依,以此而頓入如來三密不思議、萬德壯嚴之境。
  其次,於經教中,像本經這樣圓攝禪淨密律、顯密性相諸法者,實不多見,其中以華嚴經最為明顯;不過華嚴經雖圓攝顯密性相諸法,但較偏於理,至於本經,則不但圓攝顯密一切諸法,且理事均等。
  又,本經圓攝顯密性相諸法,含有兩層深義(即所謂[如來密義]):
  1成就從生之具足信、決定信——何謂[具足信]?即具足信受如來所說一切顯密性相諸法,等心修學,不以自妄想心而妄生分別、計著。何謂[決定信]?即決定諦信一切佛語;佛語諦實,決定不虛;不為一切凡外邪小所動。行者以得[具有信]及[決定信]故,滿足信根,速入菩薩正位,而得十信滿心,於佛法中住。
  2速斷法執——以如法、等心修行一切法故,於諸法門,遠離妄想分別、愛憎取捨;於初發心時,即頓斷法執、法愛;法執斷故,我見、我慢、我執亦斷。我法二執斷故,頓了本具清涼法體(所謂[不曆僧祗獲法身]),頓與如來薩婆若一切智海相應,堪修無量無上不可思議大行,入普賢行;是故當知,此法門者,即是熏習、長養、成熟、成就[菩薩種性]、[如來種性],令佛種不斷。是為[如來真實義]也;何以故?一切法皆為一佛乘故,非若二、若三、何況若五,是皆化城,而非寶所。


三大主旨


  1、悟本體(先行)
  本性即是真如本性,即如來藏性。[悟]有三種:1解悟2行悟3證悟。
  (1)解悟——即是始覺。於此覺中,了妄達真。[了妄]者,如了七處皆妄,一切世間幻化虛妄。[達真]者,如十番顯見,通達本有[真見之性]。此[始覺智]即見道位,於是悟中,行者之觀念(知見)改變、行為轉變,且此等轉變皆是決定,非如突然心血來潮,曇花一現,此即如圓覺經所雲:[即已成金,不複為礦]。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乍現即逝;即如小乘之見道位,一切邪見、惡知見悉斷;亦如大乘見道位,決定一佛乘,不再履於凡外權小之徑,並於一切法,聞即信受、諦解。
  (2)行悟——即明心見性。[明心]者,明心相也。心相者,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心所、心不相應行等法,包括心所的善惡(煩惱)等法自相、及相互間的關係,如何生起、如何修滅等。至於[心王],則了八識之體,諸識各自之體、相、用如何,以及其間互動之條件及本源。如是一一法皆明瞭者,乃得稱為真[明心]者,故六祖惠能大師說:[明心號菩薩。][見性]者,即是見自本性,亦是見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此見性,常修道位,亦即[分證覺],即於六十位修證過程中,分分斷無明,即得分分見;是故《大般涅槃經》中說:[十住菩薩猶見不了了。]意謂:十住菩薩雖有見性,但仍不能了了全見,是故,於此位中,尚非現量境界,而仍屬比量智。
  (3)證悟——此即[究竟覺],亦是證道位,即為現量智。是故當知,所謂[悟]者,絕非[神秘]、籠統的概念,而是有具體之悟境、對象及內容的。且悟前與悟後,其人之三業,必然轉變,有所不同;其轉變即:越加清淨、壯嚴、不貪染、有智慧。而且當然不會因為悟了,而言行乖異、反常、狂妄、貪愛世間、恣行雜染(若如此者,則決非悟了,而是著魔—然末世眾生愚妄不知,常以著魔為大悟!)
  2、持心戒(初行)
  持心戒者,即是持佛戒。如佛在本經中說:[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一般的戒,都是指身口戒,不是心戒;而[佛戒]是心戒,故說:[攝心為戒],以攝心、攝念,令噁心、惡念不起,名為心戒,是為如來戒。因為既要修[佛定],而不能光持凡夫、小乘[身、口]之戒——持此戒者,於其持犯,即不能說要具多少緣,且其事成就——如[前人命斷](殺生)、[離本處](偷盜)、[入胡麻許](邪淫)、[前人領解](妄語)、[咽咽得罪](飲酒)等——方結罪,只要起心動念有惡念,噁心生起,即是有犯,是故名為心戒。故欲修佛定者,須持佛心戒,持心令無殺心、無盜心、無淫心、無妄語心,才有資格修習佛定。至於持佛心戒,於本經中則包含兩大單元:
  A四種清淨明誨(詳見經文卷六)
  其心不殺——不起殺心
  其心不盜——不起盜心
  其心不淫——不起淫心
  其心不妄語——不起妄語心
  B三種漸次(詳見經文卷七)
  除其助因——除五辛
  刳其正性——斷除酒肉、淫欲(包括正淫)
  違其現業——不緣六塵,旋元自歸
  如是持佛戒,身語意三業清淨,資糧具足,堪修大定。
  3、修大定(正行)
  此即所謂[全體起修]。所言[體]者,真如本體也,以悟得本體故,故得依此本體為[本修因](即[如來密因]),而進修首楞嚴大定。其次第為:
  1) 具信解——信解正法、無上法,尤其是真如法;如前說。
  2) 持淨戒——除在家者五戒、八戒,出家者沙彌戒、比丘、比丘尼戒之外,尚須依循四種清淨明誨、三種漸次,此則僧俗共遵者,如前說。
  3) 嚴道場——包括擇地、掘地、淨地、建壇、灑淨、結界、莊嚴道場(含如法安奉佛菩薩像、法器、供具、莊嚴具,如幢、幡等)。
  4) 持心咒——先持大咒以為結界,再持咒心,以為攝心入定。
  5) 修大定——以持佛心咒,得與佛心相應,入佛總持,三密與佛相應,得佛三密加持,速入大定。
  6) 破五陰——入大定後,以大定之定慧力,破五十種陰魔;陰魔破故,即破五陰(五十陰魔即五陰各各有十境,五乘十為五十,故五陰總共有五十境);五陰破故,得度[五濁](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7) 證三昧——五陰魔破,即身證得三昧,究竟、堅固、不動。
  8) 證圓通——證三昧故,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複歸一精明,無複根隔,內外圓通,諸根互用,身心無礙,理事無礙,是名圓通。
  楞嚴法門之精要,一言以蔽之,即是首楞嚴三昧。雖然其他經典也講種種三昧,甚至三昧的修法,然而最完整、圓滿的,莫過於本經所開示的首楞嚴三昧。何以故?本經從開始修定前的信、解、悟、入之資糧位,到正行的修行、證果,整個過程,其間修行者會碰到的種種困難、岔道(例如三界七趣)以及困難的排除、岔道的避免,一一詳細解說,令你不會為內外障難所困,不受邪魔留難,亦不墮為凡、外、邪、小,而一路直趨無上菩提妙莊嚴路。
  又,首楞嚴三昧,以密教言之,在本經中即是[本尊三昧],以是本尊所入之三昧故。行者若依法修習而入此三昧,即得本尊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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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6 18:10:28



是否真有幸福並非取決於天性,而是取決於人的習慣----(愛比克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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