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放生一事,以提倡戒殺護生為本。 凡入會者,俱宜吃素,方可以吃素之利益,與一切人說。縱不能人各依從,而人以貴會諸公,皆盛德君子,實行吃素,自然潛移密化,悉皆不殺生,不食肉矣。 若仍舊食肉,放生之功德,亦不可思議,但自己所行,尚自矛盾,尚不能依慈悲忠恕之道而實行,況欲令見聞者潛移密化乎。
光無道德財力,不能助貴會之善舉,謹獻愚誠,以當布施。上海諸居士,立常齋會,凡入會者,無論冠婚喪祭,概不用葷。前年關絅之居士,令光作一序,觀之自知其概。欲詳知者,當致書上海白克路懷安裡關絅之居士,彼有章程,祈寄來一覽。 光文鈔中,勸人戒殺之文字,有十多篇,但以文詞拙樸,不堪雅目所睹,然其意故有可取者,倘不以蕪穢見棄,亦可作輕塵益岳之一笑具。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與泉州大同放生會書 |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