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个好友,在北京地铁中见到一对年轻男女,因没有座位,两人相互依偎站立,情爱缠绵,身上放着大量粉红色的光,很强,只见那女的醉眼朦胧地叫那男孩:“爸爸”,当时他觉得奇怪,如是就用神通,看看他们的将来:


一年半后,男孩就会毕业到外地工作,而同时,女孩也会对男孩失去感觉,同时被另一个男孩吸引而投怀。但失恋的那个男孩会很痛苦,并且这痛苦将伴随其一生。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样强的情执,这样强的情爱心,却只维持得一年半的时间?


于是这个朋友继续观这缘起,发现这两位在二年前就开始相识并交往,但很快两个人就有了性生活,而且在性生活的催动下,如胶似漆,终日缠绵,欲火焚烧了两个人宿世间的情爱,使本来可以做二世恩爱夫妻,一世父子的善缘情爱,变成当世恶缘。因为有一世的父子恩情,所以那女孩才会叫男孩那声“爸爸”。


最后这两个人,女的慢慢将情爱耗尽,开始对男孩没有感觉,但男孩会因为女孩的改变,由情爱心变为嗔心,并且越来越强烈。转世后,即为仇敌。四年时间,就将三世恩爱善缘耗尽,皆因不知正确处理情爱造成的。


《问情》

      情为何物?生死相续,依依分合,参不透,放不下,两鬓渐白人憔悴,苦不堪言,不可动境。


       众生皆相,唯心显界,断绝私情,钝刀割,自无救,狱火焚心体无形,忍辱幻观,本来如此。



可以未婚同居吗?

答:不可以。

“试婚”的心态,在“性开放”及婚姻家庭大受冲击的时下风气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欧美离婚率偏高,个人主义高涨,崇尚享乐寻欢,加上传统价值观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试婚”、未婚同居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未婚同居者的理由一般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卫,可以互相照顾,且属于个人隐私。


若同居的动机是性欲满足,有性无爱,有欲无情,只求享受,贪享淫欲,只是暂时连结,不会长期委身,这种“分期多偶”作风,不会带来男女双方的心灵满足和稳定。朝秦暮楚,离散频密的生活方式,会带来空虚、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觉。


譬如女方有孕,某方为病毒带菌者,如梅毒、淋病、爱滋病等,所形成的是社会问题:即未婚妈妈、非法子女、堕胎杀人、疾病传播等,绝不简单。试婚者事后不易相信对方可靠,日后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约,并可能从此便失去婚姻家庭的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与我今时胡来,怎知日后她不会与别人再来一趟。


所谓“好则聚,不好则散”,这种思想,把婚姻当做儿戏,把婚姻制度推翻,结果多数是悲剧收场,吃亏的还是女人。


选择同居,你要明白你不仅失去了法律之伞的庇护,作为信徒,也失去了佛法三宝与护法天神的庇护,并将导致今生及后世的婚姻,皆不幸福。这就是因果报应,希望各位自爱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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