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者:据报道,每天约有15万例非意愿性妊娠经过人工流产终止。决定让这些生命夭折的恰恰是“他们”的父母。死亡给了孩子,伤痛却留给自己,由人流造成的子宫内膜损伤和感染发生率高达35%;更有甚者,因为这些流产约有1/3是在不安全条件下进行,由此死亡的人数每天约500例……
医生:许多病人的避孕知识十分缺乏,不知道如何进行紧急避孕,也不知道人流手术对身体有多大危害,因为没有痛苦,不少女性竟和医生开玩笑:“一点也不痛,我下次再来。”手术的无痛性,使不少女性没有了痛苦困扰,不愿避孕,如今,在育龄妇女中有过数次甚至十数次流产经历的大有人在,有人甚至成为流产“运动员”,前脚迈出手术室,后脚跨入不孕症行列,变成保胎重点户。健康的孩子被轻率的扼杀,留下的却是不得不采用药物保住生命的孩子,这是母亲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
教师:曾经让无数女性身心遭受痛苦创伤的人工流产术,开始变得轻松温馨。但随之而来的副作用,是部分女性对人工流产越来越无所谓。流产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对身心的极大破坏,我真心希望每个女孩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每个男孩都要好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子,不要再让她受到这样的伤害了!
律师:这些“无痛人流”广告不仅涉及了道德问题,而且还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因此,企业应当自觉停止自己这一不当做法。
公务员:目前在公车和电台电视台、报纸上发布的“无痛人流”广告,明显存在着误导。人流实际上是一种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这类广告只宣传自己的医疗服务,故意隐瞒人流可能造成的医学后果,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怂恿女性去做人流,不仅违反了“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对生命和健康的漠视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记者采访中的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反复多次人流多见于年轻女性,主要是避孕知识不足,无保护的性行为多,所以容易受孕,而年纪大的女性,特别是经历过生育的,一般比较小心,所以,要改变目前人流泛滥的现状,只有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提倡安全、负责的性行为,避免意外怀孕。
上个世纪90年代,一说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家长老师都反对。十来年过去了,家长都认为有必要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但是不知道怎么教育,结果导致了很多悲剧。有17岁高中生分娩后把婴儿扔出窗外的,还有把孩子生在厕所里的。现在的性教育问题不是“要不要”,而是该如何适时、适度、适量地进行教育的问题了。曾有一位母亲带着自己17岁的女儿去医院带避孕环,受到很多非议。但理智的去想,这位母亲做得非常好,因为她清楚,她已没办法制止自己的孩子有性生活了,现在她能做的就是避免女儿受更大的伤害,为她的将来减少一些痛苦。
专家提醒那些正在热恋中的年轻女孩,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偷尝禁果。人流手术是不得已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切不可把它当做避孕的手段,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一旦感觉可能会怀孕,在72小时之内都可以到正规医院就诊,医生会采取紧急避孕措施。还有那些怀孕后怕被人发现的女孩,不要偷偷到一些小诊所做人流,要认真选择医院,以免因手术失败引起并发症,造成盆腔感染,导致终身不孕或危及生命安全。
做完手术后,要注意:1. 流产后一个月内避免盆浴(下身不能泡在水里),只能进行淋浴;2. 一个月内不能随便接受阴道检查;3. 一个月内避免性生活;4. 保持外阴清洁;5. 适当休息;6. 按规定时间到门诊复查,如有出血量过大,时间过长等现象,要及时去医院就诊。
在全国范围大力整肃医疗广告的背景下,所谓的“无痛人流”又成众矢之的,一点儿也不令人奇怪。至于其为何进了“问题广告”圈,正宗的医学专家、社会学者、律师以及记者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看过相关报道便知。这里倒是想站在医方的角度提醒几句。
医院应在两方面检讨一下:一是说法是否科学。什么“无痛”“无损伤”“不给健康留隐患”,话说得太满。科学认为,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任何手术都有风险。那受孕的“胎囊”毕竟是从子宫内膜上扯下来的,怎叫无损伤?“无痛人流”手术至少存在消毒不严、麻醉意外、术后感染、习惯性流产、不孕不育以及心理不良影响等潜在危险,怎叫无隐患?广告上自己都说“康复快”,无损伤康复什么?一个专业医生说不知道这些问题,纯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千万别说那是“相对而言的”,和古代时用菜刀给人开膛治病相比,现在所有的手术都“安全、无痛”。
二是“导向”是否明确。满街喊人流无痛,仿佛是说“毛毛雨啦,3分钟搞掂”,有鼓励人“想怀就怀,放心逍遥”之嫌。人工流产方法,其实是一种无奈的、不得已的补救失误的措施,是不被鼓励的。在采取此下策之前,有许多更加“无痛、安全”的办法值得宣传和教授。
作为一种有需求的正常医疗手段,不是不可以宣传,而是应像烟草一样有所忌讳,需配合“有害健康”的善意提醒。决不能给人以“轻松洗肺,请大胆吸烟”的错觉。
医生在采取治疗措施前,一般都会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潜在的危险,以便充分知情,做出抉择。像“无痛人流”广告这么说话,要么是不专业,要么是利令糊涂。
医院方已经在广告法和医疗纠纷两个方面有“隐患”,已经“不安全”,尽早换个说法再宣传是为明智,否则今后医院就有“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