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實禅生活的要點

第一、修“八正道”,端正生活態度。佛教的根本教義就是“苦、集、滅、道”四谛;四谛中的道谛的主要內容是三十七道品。我們修行就是根據三十七道品來修。三十七道品的核心內容就是八正道,八正道可以把三十七道品的全部內容都包括無遺。我們學佛落實禅生活,就是要以八正道的修行方法端正我們的生活態度。根據八正道來生活,那我們就落實了禅生活。

八正道的內容是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根據這八條來端正生活態度,我們的生活就是一種清淨的生活,就可以把染污的生活改變為清淨的生活。

正見:就是清淨見,般若見。什麼樣的見解為清淨呢?離染為清淨,沒有邪見,見解就清淨了。不信三寶,不信因果,就是邪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深信因果的道理,按因果規律來辦一切事情,就是正見。正見就是要遠離邪見,遠離了邪見,我們的見解就清淨了。所謂般若見,就是遠離愚癡,開大智慧。以般若見為利器,就能正確判斷一切善惡是非。

正思維:就是意業要清淨。正思維的本意就是思維四谛的道理。世出世間的一切法,苦集滅道這四個字包括無余。苦是世間的現實,集是苦的根源。集是招集之意,亦是因義。因為苦肯定有它的原因,正因為通過身口意三業的造作不斷地種苦因,所以才招至苦果。苦、集二谛是講世間因果,滅、道二谛則講出世間因果。滅是涅槃的意思,滅就是滅苦,苦滅的當下就是清涼、自在、涅槃,涅槃果不是無緣無故得來的,它要通過修善法的因的積累。修善法就是修道,修八正道。修八正道就可得涅槃果。這是出世間的因果。

四谛的道理是針對我們凡夫來講的,按照四谛法來修就能夠得到二乘聖果。凡夫的特點是講眼前的感受,比如今天很熱,個個感到受不了,這就是果,是一個結果。為什麼今天會這麼熱?可能是窗子沒有打開、空調開得小了或外面天氣太熱等等原因。往往我們是由果而去找因,這叫眾生畏果,看到苦就害怕,就畏懼;菩薩畏因,菩薩與眾生之所以不同,就是他做每一件事都很謹慎,都根據向上、向善的原則去做,怕錯了因果。正思維就是要思維四谛的道理,思維了四谛的道理,我們就要“知苦斷集,慕滅修道”。了解苦是從因來的,不造苦因就不會感苦果;想著涅槃的殊勝清涼自在,這種自在是從修道而來,所以就修八正道。思維如何修行,思維因果的道理,思維世出世間的善法,這就是正思維,反之就是邪思維。

正語:就是口業要清淨。我們以正思維為指導發出的語言一定是符合世出世間因果道理的語言。時時處處根據因果的道理來說話,就能做到口業清淨。

正業:就是身業要清淨。正業的表現是不作一切違反因果事理的惡事,比如殺盜淫,是屬於身體所直接造成的行為,遠離殺盜淫,就能使身業清淨。

正命者,即生活清淨。正命是對邪命而言,所謂邪命就是一切不正當的謀生手段,比如看相、算命、卜卦、抽簽,靠別人給幾個錢來維持生活,這叫邪命自活。現在有不少現出家相的人走街串巷,談吉說凶。靠這種手段謀生,國法難容,佛法亦不許,故稱之為邪命自活。

正精進,即正確的努力。就是以無漏慧修涅槃道,努力修善斷惡,勤行精進,不疲不倦,念念相應,心智一如。

正念就是要有正確的憶念。要時常憶念正道,不使思想行為有錯誤。好事做一兩件比較容易,要經常不斷地做,就要靠憶念的功夫,要憶念善法。若將善法置之腦後,就會今天做了,明天想不起來就不做了。比如,在寺院每天練習打坐、吃素,每天能過清淨的生活,回家以後,要經常憶念在寺院的生活。要精進努力,經常有過清淨生活的憶念,就能使善法增長,惡念消除。

正定:就是要修習禅定。淺白地講就是要保持情緒的穩定,修禅定的目標是得定,要得定首先是情緒要穩定,情緒不穩定得不了定;做世間的一切事同樣是要情緒穩定,情緒不穩定就會見異思遷,朝秦暮楚,朝三暮四,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情緒穩定才能保持正見、正思維乃至正念。

八正道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以貫徹落實的修行方法,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比如說話的時候,我是不是在說正語;想問題的時候,我是不是在正思維;做事情的時候,我是不是在做正業。什麼叫做正?就是不違背善法,不違背因果,不違背良心,不違背道德。以因果、良心、道德來衡量自己現前的身口意三業是不是正,這叫做現善;身口意三業還要符合後善,後善就是指來世的善法;再就是要符合究竟善,就是要使善法順於無漏解脫。當然,從現善開始,現善能善,後善就能善;現在、眼前能善,未來也能善;現在、未來能善,最後就能達到究竟善。

第二、行“四攝法”,和諧人際關系

“四攝法”就是四種和諧人際關系的方法。年輕人有的已經踏入了社會,有的剛剛踏入社會,有的准備踏入社會。社會是一個人際關系網,沒有人便沒有社會,沒有人際關系也沒有社會,怎麼樣處理好人際關系,這是修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人際關系不和諧,生活不順利,事業會有障礙,修行修不好。佛教告訴我們有四種和諧人際的方法,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說話要說令人歡喜令人增福的話;不要說那些粗惡的語言,不要說那些有傷感情的語言。做事要做有利於他人的事情,在和他人共同做某一件事時,不要自己指手畫腳只說不動,要同其事,一起干,這樣就可以同大伙有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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