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揚名章第十四


 


【章旨】孔子既把至德要道,分別講解得清清楚楚。又把移孝作忠,揚名顯親的辦法,具體的提出來,以告訴曾子。列為十四章。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白話】孔子說:「君子能孝親,必具愛敬之誠,以愛敬之誠,移作事君,必能忠於事君。他能敬兄,必具和悅態度。以和悅態度移於事長。必能順於長官。處家過日子,都能處理得有條有理,他的治事本能一定很有辦法,如移作處理公務,必能辦得頭頭是道。所以說:一個人的行為,能成功於家庭之內,這樣由內到外,替國家辦事,不但做官的聲譽顯耀於一時,而且忠孝之名,將永遠留傳於後世。」


 


【釋義】本章共分四段。首段,說明移孝可以作忠。二段,說明移悌可以事長。三段,說明能治家,必能治國。四段,就明孝道,是由內達外,由近及遠,由現在到將來,德行成立於現在,名譽永垂於久遠。按這一章所講的意思,就是教人立德,立功,愛護名譽。把忠孝大道,都能推行到極點,西諺說:「名譽是第二生命。」我國古代聖賢所講的名譽,首重德行。德為名之實,無實之名,君子以為可恥。不像西人所講的名譽。專重名譽了。所以有名譽的人不一定有德行。有德行的人,必定有名譽。德是根本。名是果實。


 


諫諍章第十五


 


【章旨】這一章書,是講明為臣子的,不可不諫諍君親。君親有了過失,為臣子的,就應當立行諫諍,以免陷君親於不義。孔子因曾子之問,特別發揮諫諍之重要性。列為十五章。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


 


【白話】曾子因孔子講過的各種孝道,就是沒有講到父親有過,應該怎樣辦?所以問說:「從前講的那些慈愛恭敬安親揚名的教訓。我都聽懂了。還有一樁事,我是不大明白的,因此大膽的問:為人子的做到不違背父親的命令,一切聽從父親的命令,是不是可以算為孝子呢?」孔子聽了曾子的這一問題,就驚嘆的說道:這是甚麼話呢?這是甚麼話呢?


 


「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白話】孔子給曾子詳加解釋說,父親的命令,不但不能隨便聽從,而且還要斟酌其命令,是否可行。例如上古的時候,天子為一國的元首,一日二日萬幾之事,元首如有善行,則億兆人民蒙福。元首如有過失,則全民受禍。假若有七位敢於直言諫諍的部屬。那天子雖然偶有差錯,跡近無道,因有七位賢臣諫諍,時進忠言,勇於匡救,就不會失掉天下。諸侯若有五位諫諍的部屬。改正錯誤。格其非心,雖無道,也不會失掉他的國。大夫是有家者,如果有三個諫諍的部屬,那他雖然間有差誤,這三位部屬,早晚箴規,陳說可否,也不會失掉他的家。為士的,雖是最小的官員,無部下可言。假若有諫諍的幾位朋友,對他忠告善導,規過勸善,那他的行為,自能免於錯誤,而美好的名譽,就集中在他的身上了。為父親的,若果有明禮達義的兒女,常常諫諍他。救正他,那他不會做錯事的,自然也就不陷於不義了。


 


「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白話】無論君臣與父子,都是休戚相關的。所以遇見了不應當做的事,為子女的,不可不向父親婉言諫諍。為部屬的,不可不向長官直言諫諍。為臣子的,應當陳明是非利害,明切勸告。父親不從,為子女的,應當婉言幾諫,即如觸怒被打,亦不怨恨。君如不從,為部屬的,還當極諫,即如觸怒受處,在所不惜,所以臣子遇見君父不應當作的事情,必須立即諫諍。彼若為人子的,不管父親的命令是否合宜,一味聽從,那就陷親於不義,怎麼還能算他是個孝子呢?


 


【釋義】按前數章所講的,盡是愛敬及安親之事。對於規勸之道,未曾提及,本章,就諫諍一事,專題論列,共分三段。首段,因曾子發問,而引起孔子的驚嘆,二段,是孔子舉例說明諫諍之重要性。不但諫諍對於君父朋友的道德行為有關,且對於天下國家社會人心之影響亦大。三段,重說:「從父之令又焉得謂孝乎」一詞,是重複慨嘆,以提醒世人不要輕視本章諫諍之意,細按這一章,有雙重意思,一面對於被諫諍的君父及友朋的一種警告說:接受諫諍,不但對於本身的過失有所改正,且對於天下國家,將有重大的影響,使他知道警惕。一面對諫諍者的臣子及友人一種啟示。既要事君盡忠,事父盡孝,對朋友盡信義,若見善不勸,見過不規,則陷君父朋友於不義,以至於遭受不測的後果,那忠孝信義,就化歸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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