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青少年問題研究專家孫雲曉說:「我擔心了十年的事情終於出現了,我覺得在中國有可能蔓延,最可怕的是它具有可複製性。」「援交」的發生,是因為少女價值觀的變化:第一不丟人,第二沒什麼損失。


 


    網易教育頻道綜合訊 據羊城晚報報導,4月13日晚,山東省初一女生李欣玥從自家五樓的窗戶跳下,生命之花就此凋零。欣玥自殺的理由是拒絕剪短髮。李欣玥的媽媽說:「老師曾三次給我發信息,要求孩子理髮,孩子一聽,情緒立刻就不對了,堅決地說:『不剪。』然後就從椅子上站起來直奔客廳,拉開窗戶只猶豫了一秒鐘就跳了下去。」


 


    4月30日,著名青少年問題研究專家孫雲曉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時,就李欣玥的悲劇評論說:「這個女孩子的死,絕對不僅僅是關於髮型的規定。」孫雲曉還談及2011年發生在上海的「少女援交」案件。孫雲曉說:「我擔心了十年的事情終於出現了,我覺得在中國有可能蔓延,最可怕的是它具有可複製性。」


 


    中國少男少女們的生活,正在發生什麼變化?


 


    援交如果失控或有燎原之虞


 


    「援交」的發生,是因為少女價值觀的變化:第一不丟人,第二沒什麼損失。


 


    羊城晚報:去年底,上海的女中學生「援交」案震動全國,後來在廣州也發現有這種情況存在。有報導稱,有些女孩去「援交」,並不是因為家庭問題,也不是為了買奢侈品,而僅僅是為了買零食。為什麼現在的孩子會出現這種變化?


 


    孫雲曉:我特別關注上海女生的「援交」案,因為我擔心的事情終於出現了。我擔心了有十年以上,因為日本在上世紀90年代末已發生了這樣的「援交」事件。上海的「援交」案件發生後,我覺得在中國有可能蔓延,最可怕的是它具有可複製性。實際上,我認為中國已經完全具備了日本當時「援交」蔓延的客觀條件。


 


    「援交」在廣州有,以前在雲南也有。實際上,「援交」的發生,是因為少女價值觀的變化:第一是享樂主義,物質享受高於一切,滿足虛榮心。第二是覺得在性方面開放一點不是損失,甚至成為一種時尚。日本少女「援交」也是出於價值觀的變化:第一不丟人,第二沒什麼損失。


 


    羊城晚報:就是說「拿我不在乎的東西,換我想要的東西」?


 


    孫雲曉:簡單地說就是這樣。日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之一,為什麼還會發生這種事情?因為日本家庭再富有,高中生的零花錢也是不多的。錢不多,又面對那麼多名牌誘惑和炫耀型消費、享受型消費的衝擊,欲望滿足不了的情況下,就拿自己不在乎的東西去換取很在乎的東西。


 


    羊城晚報:有媒體在報導中提及一個小女孩,她把「援交」想得很簡單,當記者問她「要是不想做了怎麼辦」,她說「把手機卡扔了就行」。


 


    孫雲曉:正是因為少女們不認為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所以這種事情就容易蔓延。據日本青少年研究所1997年的調查發現,對於賣淫等色情服務,25.3%的日本高中生認為「可以隨個人的自由」而定。


 


    羊城晚報:那您覺得,這種現象在中國會不會有燎原之勢?


 


    孫雲曉:這正是我擔心的事情。如果任其發展,就很有可能。


 


    法律若不細化將無屏障可守


 


    《未成年人保護法》像「棉花法」,只是宣言和原則。


 


    羊城晚報:為什麼現在的少女這麼「看得開」?


 


    孫雲曉:現在的少女性觀念已經和過去不同。我瞭解到,北京有一個女中學生過16歲生日,請6個男生和她發生性行為,不收錢,就是為了放縱、體驗、享樂。還有另外一個女中學生,1年內做了6次人工流產。北京一位婦產科大夫告訴我,她一年至少給200個未成年少女做人工流產。這些雖然是較為極端的案例,但可以看出,有些少女的性觀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日本,「援交」已經由高中生髮展到初中生,年齡越來越小!


 


    現在的孩子比以前更叛逆。我曾經與人合寫過一本書《藏在書包裏的玫瑰》,我們通過簽保密協議的方式,採訪了13位發生過性行為的中學生,我們發現:這些孩子中半數以上是公認的好學生,1/3來自重點中學甚至是名聲顯赫的學校。


 


    羊城晚報:到現在為止,無論是「援交」,還是性放縱,少女的性行為看來已經失控,難道只能任其自由發展?


 


    孫雲曉:這應當由教育和法制結合起來解決。


 


    首先,所有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行為的成年人,一定要嚴厲打擊。中國的法律原來有一個規定:和14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行為一律視為強姦,強姦罪是很重的罪。但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有了一定的鬆動,說要區別情況,因為這裏面要考慮到少男少女談戀愛,不加區別就判強姦可能不妥,因為有時候女孩比男孩還願意。這個解釋保護了一些男孩,但是一些女孩的父母就驚呼這是一個倒退。


 


    我們需要完善法律。中國實際上缺少一個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這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最後一道屏障,沒有法律就沒法應對各種各樣的侵害。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我覺得像一個「棉花法」,只是宣言和原則。2006年,我和北大張美英教授主編過一套《當代未成年人法律譯叢》,介紹美、英、德、澳、挪、日等6個國家的未成年保護法律文件,這些國家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之細,讓人驚訝,是個很方便執行的操作手冊。




天道福善而禍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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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1 13:46:29



有限的精力要用在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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