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現代人的交往朋友及結婚須知

第一節:前言

有一次,在台北某便利商店的年輕朋友,向譯者問說:‘你勸我們戒淫,是否我們就不能交異性朋友了?’對這個問題,譯者原本從未想過,也不會提過。經此一問,才加以思索。商店裡的年輕店員有男有女,在這九零年代的工商時代裡,職業婦女不但十分普遍,而且在地位上,也常有淩駕男人之上的情況。無論就法律的規定或條文,或社會的認知領域,兩性之間的對待,已經處處講究平等。隨著女性社會活動力的激增,與兩性間在工作上、生活上的接觸頻繁,不但異性間交往普通朋友,已被視為十分正常,而且目前絕大部分的男女,通常是先來往一段期間,經過彼此的相互了解,認為足以信賴,可托付為終身伴侶後,才淪及婚嫁。因此,譯者回答了該便利商店的店員說:‘在這現代社會中,可以交異性朋友,但絕不能起邪念,還沒結婚前,絕不可發生特殊關系。否則若是始亂終棄,便將傷害了對方的名節,也損害了自己的陰德。也因此,譯者在面對是否要翻譯民國初年楊鐘钰居士所撰寫的‘辟自由結婚邪說文’時,內心十分猶豫。楊居士寫作該文,反對男女自由戀愛結婚,是以民國初年的新舊交替時代為背景。站在飲水思源、遵守孝道的立場而言,楊居士的苦心,令譯者感動及贊歎。但在相距八十年後的今天,如果仍以反對交異性朋友、反對自由戀愛的方式,來提倡戒邪淫,則譯者深恐不但收效微渺,甚至容易引起青年大眾的反感。如此以來,要勸化社會戒除邪淫,只怕更加困難了,有鑒於此,筆者再三思慮,權衡輕重後,決定將楊居士的這篇文章,捨略不譯。雖然譯者贊同現時代的男女可以交往異性朋友及雙方戀愛結婚,但是對於毫無原則、不尊禮儀、不守節德的方式下交往、戀愛結婚,筆者依然認為絕對不可。因為逾越了禮儀節德的軌道,便是犯下了不正當的邪淫。尤其今日世風已經十分頹靡,色欲濁穢漫流各地,所以如此,便是因為一方面年輕男女的自由交往已成為無法改變的潮流趨勢,另一反面卻是在這種潮流趨勢中缺乏了對禮儀節德的堅守認知。要挽救這種世風,唯有仰望全體仁人志士發慈悲心,盡力化導。更仰望居上位者、有名望者,能振臂高呼、力挽狂瀾,宣導守節守德,消弭頹風欲習。若得如此,相信整個社會的大環境,必能邪風遏斂,良風重現。孟母所以三遷,便是希望兒子能獲得良風善俗的好環境。只要我們這個社會大環境風氣變得好了,道德清明了,不但人人都能受益,安享天倫,安居樂業,下一代的子女們,也能在良好的節德環境下,承受薰陶,培養出健全的人格與高尚的品德。凡此,都有賴大家共同盡十分力。因此,譯者雖然捨略不譯楊居士的這篇文章,也自責於德善淺能寡,但卻不能不以迂拙之筆,來撰寫文章‘交往朋友與結婚須知’,一片誠心,但願能有益於節德戒淫的勸化,更盼望以此拋磚引玉,獲得有大能力、大智能、大德望著的登高呼應及宣導,希望我們這個社會能早日恢復淳淨、光明。

第二節:異性間交友結婚的原則及同性間往來須知

現代男女在交往異性朋友,乃至於隨著感情的加深而相互戀愛,以致直到婚嫁時,都必須在不犯淫邪的前提下進行,才能確保各人的節德、壽康與幸福。所謂在不犯邪淫的前提下進行,是必須合乎堅守下列各項原則,而且以下各項原則,缺一不可。

一、發乎誠正:與朋友相處,必須心誠念正,此是一般人做人的原則。交往異性朋友,更須有誠正的存心,倘若不誠,則是欺騙詐偽。如果不正,便是邪僻歪道。以欺詐邪僻的心態,來交異性朋友,非但不能有圓滿的結果,更將陷於色欲邪淫的追逐中,如此以來,雙方敗德傷節,縱令機緣巧合,彼此結婚,也將因為開始時就缺乏誠正之心,而種下婚姻無法幸福長遠的苦報。所以必須發乎誠正。

二、循禮守節:男女雙方在交往的過程中,一言一行,必須循禮;一舉一動,必須守節。循禮是彼此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格身心都能受到對方的尊重,也唯有合乎禮范,才能確保雙方的節德不受傷害。禮節做到了,才能正當地交往,未來才會有良好希望的可能。

三、衣著端莊:任何人在社交場合、公共場所,均須衣著端莊。尤其男女往來,更需如此,因為衣著端正,一則令自己身心端正,不致逸亂。二則避免引起他人的遐思邪念,不但傷人心德,也易招來不測之禍。尤其暴露的裝扮,更應避免。

四、不近邪地:參加聚會活動,乃至男女雙方約會,必須確保不近邪地的原則。所謂不近邪地,即是活動或是約會地點,不可有任何色情或變相色情的事況,亦不可進入容易迷惑理智的場所。倘若進入邪地或不當場所,極易導致心搖神昏,理智受蔽,因而節德不保,彼此受害。

五、不可晚歸:參加聚會或約會,若在夜間,須盡量提早返家,不可晚歸,不可隨便在異性朋友家過夜,更不可因為時刻已晚,而雙方投宿飯店或旅館。因為以上情況,都容易出現敗德傷身的危機。要減少危險,便須提早回家,盡量不可晚歸。

六、不可一廂情願、勉強對方:男女往來,成為異性朋友,乃至戀愛、結婚,都必須雙方有相同的意願,絕不可只因自己喜歡對方,便一廂情願地強迫對方與己為友或戀愛結婚,這種只顧自己、不考慮對方的心態及做法,非但易使對方遭受傷害,也造成自己心智迷昧,苦痛糾纏。縱令千方百計,用盡心機手段,得到所求,也必然得不到長遠的家庭幸福。所以雙方往來,必須衡量對方的意願。

七、必需適時適當地疏遠:在雙方往來期間,如果發現對方的內心,已經對自己產生了愛情的成分,但是自己卻只是將對方視為普通朋友,並無謀求結為家庭的愛意,這時自己應向對方婉轉地適當表達,在不令對方受到傷害的原則中,適時地疏遠,以避免對方遭受長期的內心盼望及痛苦。同理,在來往過程中,如已了解對方並不適合做為自己的終身伴侶,此刻便須避免走得太近,以免彼此傷害。

八、婚前不可失貞、不可同居:男女雙方,縱使已經感情深摯,也絕不可在結婚前,做出失貞、同居的事情。一方面結婚前,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化,導致婚事未成。另方面,婚前如果不重視貞操節德,必然引起對方的互相輕視,婚後也因此不知彼此相敬珍惜,輕者家庭爭端常起,重者喜新厭舊、婚外偷情。現今社會的離婚比例愈來愈高,婚姻破散的因素固然許多,但卻與婚前失貞同居的氾濫有絕對相關。唯有喚醒社會大眾,必需重視貞操節德,婚前婚後,男不失德,女不失貞,才能避免許多家庭問題、子女問題及社會問題。

九、結婚的心態與條件必需健全:雙方到了論及婚嫁時,必須有健全的心態和基本條件。基本條件包括了(一)雙方都有組織家庭的共同希望及決心。(二)經濟狀況許可,自信能維持婚後家庭的飽暖衣食。(三)雙方的觀念能互相溝通,意見能相互寬容。至於健全的心態則包括了:(一)必須有從一而終的心態。這是男女雙方都必需有的心態,唯有堅定從一而終的心,才能完成婚姻長久,鞏固家庭倫理。(二)必須有確保婚後家庭和諧幸福的心態,彼此對於家庭的和諧幸福,都須抱著負責任的態度。(三)必需有婚後孝敬父母和教養子女的心態。對於父母,要能孝敬,使父母身心能安,生活無虞。對於將來的子女,也要能慈愛教養,使子女成長健全。以上六點,是婚前男女應有的考慮。

十、必須征求父母的意見及欣然允許:從教異性朋友開始,到戀愛、結婚,都必須向父母禀報,並征求父母的意見及歡喜同意。因為父母生育、養育、教育子女成人,這期間,所花的心血及辛勞,是無法計數的,尤其是慈母的慈愛付出,點點滴滴,日月相續,更是偉大的難以衡量。所以做人子女的,在交往異性朋友乃至處理終身大事時,一定要兼顧父母的意見。況且父母對人對事的閱歷和經驗,較為豐富,看法上也比較穩重可靠而長遠。年輕男女在交往異性朋友時,可將對方介紹給父母認識,然後征詢父母親的看法,並交換意見。尤其男女雙方在感情漸深初期時,更須提早獲得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認為對方不適合,堅決反對。自己便應冷靜理智的思考,並將父母的看法列為重要考慮。此時一方面須有疏遠的准備,另方面如果認為對方確實品德優良,忠誠可靠,也可進一步讓父母認識對方的優點。男女到了戀愛來往,論及婚嫁時,更需時常仰賴父母的指導及幫助,絕不可獨意而行,更不可讓父母傷心。年紀太輕者,還不適合談戀愛論婚嫁,因為心思判斷不夠理智圓熟,出了差錯,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年紀長者,也須處處兼顧‘百行孝為先’,萬不可為了一己的戀愛或婚事,而忤逆雙親,作法上盡量圓熟理智。婚前婚後,都不違孝道,如此,才是圓滿的結局。

以上十項原則,是現代男女在交往異性朋友及論及婚嫁時,所必須遵守的重要原則。除了上述十項以外,其他舉凡一切違背倫理及道德節義的言行,也都必須慎重避免。例如不可與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結為友伴,也不可與玩世不恭、慣會甜言蜜語者結為朋友。依據許多前人的經驗,這兩種情形,極損陰德,並且遲早必生禍害。總之,青年男女,在交往異性朋友乃至戀愛結婚的事上,都應三思慎重,否則一旦終身受害,將會後悔莫及,難以彌補。只要時時處處,都能叮咛自己的言行與抉擇,必需合乎節義道德,相信在婚姻的道路上,即可走得平坦,獲得幸福。

異性間的朋友來往,戀愛結婚,固然須合乎節義道德, 至於同性間的往來、交友,也不例外,也必需遵循禮義,堅守節德。尤其更須防范以同性者產生欲淫的念頭及行為。須知,天與地相對,日與月相稱,陰與陽相生,這才是大自然的正理。無論世風如何演變,同性欲仍是違反自然正理、違背節義道德的淫邪。須知,夫妻以外的任何異性戀行為,就以屬淫邪,更何況是同性欲乃屬無法光明正大,乃屬問心有愧的黑暗淫行。因此凡是曾經或還在沉迷於此者,應盡速回頭,深求忏悔,改過向善。否則,必然終身痛苦受害,甚至禍延來世受苦受報。至於未曾犯此者,也應節身自重,避免好奇,避免涉足邪地,避免結交邪友。又家庭中的父母,對待子女須避免過分嚴厲冷漠,也不可過分溺愛,尤其是前者,容易造成子女走向違反自然的叛逆性人格,因而導致步入同性欲的歧途。須知,唯有正常與溫暖的家庭環境,唯有嚴慈適當合理的家庭教育,才能培養出人格正常健全的子女。為人父母者仍須謹慎。總結本節所述異性間的交友結婚原則及同性間來往須知,主要是針對戒淫守德的方面而抒,筆者在下筆時,斟字酌句,誠惶誠恐,深怕稍有差錯,便須承擔千劫因果。現在的時代風氣,與民國初年以前的舊時社會比較,差異極大,未來的時代社會又將如何演變,令人更難預料。但是,無論時空如何變化,節義道德,乃是人類天生既具的良知善心。這種光明的良知本心,並不因時的變化而有差異。因此,懇望十方仁者,都能對節義道德盡力宣導,裨使穢欲頹靡的社會風氣得以消弭,清淨光明的人類良知能夠發揚。如此,則不但身處社會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安居受益,下一代的所有子孫們,也才能獲得真正幸福。

附(一)不可錄(壽康寶鑒前名)的感應紀驗

以下是清朝鹽官陳海曙親自記錄有關不可錄的感應靈驗:

◎我的一位朋友季邦采,住南浔鎮,是位名士,在季掌管鎮海縣的教育時,剛好我初次印刷不可錄,因此寫信附送了二百本給季,希望他能發送給縣內的學生,不料他隨後回信責備我迂腐,並且說已經將二百本不可錄藏在書櫃不發送。可是過了不到兩天,他又派人來對我說,願意印刷五百本。我覺得十分奇怪,開始時送給他,遭到他的責備拒絕,現在他反而要主動印刷發送,經懇請他告知原因,才知季夢見了他父親說:‘你若不印送不可錄,你的兒子將無法考入學宮。’並吩咐須印一千本,流傳勸世。季因此發願印送。在發願當天,就接到他兒子采芹考入學宮的好消息,真是十分靈驗。

◎杭州城新橋積翠庵中的和尚靜緣法師,有一天冒著大風雪來我家,說要借不可錄版,印幾千本施送,我歡喜答應之余,問他怎會突發此念,冒雪前來,和尚說昨晚夢見土地神要他印送不可錄,以避免將來臨的大災難。所以今天一大早便四處問人,找到這裡借取不可錄印送。靜緣法師在印送了不可錄後,到了第二年某日,民居失火,左右兩邊許多民家都被大火燒毀,卻只有靜緣法師住的積翠庵安然無恙。令人相信神明勸善,冥冥之中自有感應。

◎庚午年初夏,有一夜夢見兩位仙童,告訴我說,文昌帝君召見,兩仙童即引我到一中翠亭院,上寫著大洞閣,隨仙童進入大殿,帝君正坐中間,我立刻叩頭,起身侍立於旁。帝君說:‘世間印送的善書很多,但是不可錄卻久已乏人印行,你應為我流傳此書,勸化世間。’隨即命仙童抬出一箱裡面裝了剝蝕字紙的箱子讓我看,我看了推想,這些是不可錄的殘缺紙張,正想著這本書版,自己不曾見過,不知應如何分辨辦理。帝君又指示說,鄉試將近,應盡速印送流傳。命兩仙童送我出殿,因而夢醒。第二天我便到各書店尋找這本書。焦急了一個多月,突然有人拿不可錄書版上門求售,我拿起翻閱,第一張序文已失去,最後頁則記載系萬九沙先生所刻印,內心很高興,立刻買下,並依照書版印刷了三千本。在七月初一早晨,恭送印好的不可錄,拿往中翠亭院,剛走到大門口,就有一位和尚開口問說:‘你是不是陳居士送不可錄來?’我直說是是,但內心卻萬分驚訝,他竟然知道我會今天送不可錄來。到大殿上香後,便將印好的不可錄恭呈於文昌帝君神像前。那位和尚請我到客堂用茶,我問他法名,並問他何以知道我送書來,且知道書名。和尚答稱法名法名元本,並說昨夜夢見帝君指示,要他今早在門口等候接書,因此得知,並在門口相候。我聽了肅然起敬,也由此可知,善書印行,勸化世間,能上格蒼天,又能遵循善書所示,身體力行者,功德更是不可思量。祈願世人,能共體帝君救世的苦心,對不可錄加以廣為流傳,讓舉世之人都因而能知所警惕,不犯邪淫,勤守節德,這樣大家才能同登光明,也才不辜負神明的付托。

清嘉慶庚午年古鹽官陳海曙親自記錄。

下則感應是悔過生所記載

◎丙戌年家妹出嫁後,突然患了痰痫病症,時常精神異常,啼哭喊叫,又不吃飯食。有人說是沖犯了花粉煞,因此延請巫師解救,依然無效。而且又不肯服藥,以至半年後身瘦如柴。家母萬分憂慮焦急,我因此到酆都帝及城隍神像前,具寫疏狀呈神,發願印送五千本不可錄。在許願後,就出現轉機,家妹開始願意服藥,接連服飲消痰劑,一個月後,不但身體精神都完全恢復正常,而且過了不到一年,竟然比從前更強壯健康。我因此用活字板,如數印刷了五千本不開錄,以報答神明的護佑功德。並將此一感應靈驗,拜記於右。清光緒戊子年三月婁東下郡悔過生謹記。

附(二)惜字近證

從近代以來,印刷的技術,不斷改良進步,因而文字的流傳更加普及廣泛,而不論任何字紙,均應敬惜,不可亵污。清嘉慶乙丑年秋天,住在杭州城保佑橋一位姓金的刻印文字工人,於臥病中見到自己被兩名鬼卒攝去,往大殿拜谒堂神,如同貴官莊嚴相貌的神說:‘你時常污損穢亵字紙,依法應受刑責。’金某申述說:‘自己因為是以刻字為業,不得不如此。’神說:‘你在摩擦之際,所掉落的文字紙屑,應當收放干淨處,隨時焚送才可。但是你卻任意將字紙碎屑撒棄階地,甚至倒入垃圾堆中,到處都有這豈不是穢亵字紙。’金某聽了無話可說,竟身受責罰。等醒過來後,發現自己的臂部和大腿,十分疼痛苦楚。我將這件實事記錄下來,但願刻印文字的從業人員,都能引以為鑒,從此敬惜字紙。陳海曙記。(附:解砒毒方:防風一兩,研末,水調服。另《異談果信錄》載,冷水調石青解砒如神。)

附(三)不可詩·勸行善文

⊙不可詩:

大家要守身,不可犯邪淫,

犯淫受災報,報應慘淒淒。

你若犯邪淫,易得黑死病,

黑死病難救,得病哭啼啼。

你若犯邪淫,易染瘡痘毒,

梅毒疱疹毒,同樣都難醫。

你若犯邪淫,百毒萬病侵,

身體難清淨,健康都遠離。

你若犯邪淫,福壽皆削去,

貧窮又夭折,生死兩悲淒。

你若犯邪淫,讀書沒出路,

苦讀再十年,功名也難取。

你若犯邪淫,官運變霉運,

地位將失去,名譽又掃地。

你若犯邪淫,事業不順利,

家庭易破散,害子又傷妻。

天道常禍淫,不加悔罪人,

曾犯速改過,可使災難離。

大家要記得,不可說淫話,

不可看淫戲,不可入淫地。

要過平安日,淫念速滅息,

一定要記得,不可犯邪淫。

⊙勸行善文:

‘勸行善文’(善有善報  善得光明)

善家有余慶,人善有余福。惡家有余禍,人惡有余殃。因果報應有,來早與來遲。若人欲求消災禍,速速改過忏罪行。若人欲求得福安,勤勤行善所求得。世人學壞僅三天,只因常受環境染。勸君心德要堅定,惡事不可做,惡話不可說,惡心不可存。眾生命貴莫殺害,非分之財莫偷盜,美色可怕莫邪淫,妄語傷人傷自己,酒迷心身莫貪杯。不可欺善人,不可毀賢士,若把賢善欺,易遭神鬼怒。多做惡事必禍己,多行不義必自斃。勸君常學聖賢行,存心孝親莫忤逆,戒殺眾命常放生,鋪橋造路興大利,捨財施物濟困窮,見人危急伸手救,見有善事立刻行。身常守德做善事,口常柔和說善話,心常仁慈存善心。一切善事都去做,一切惡事莫沾身。善惡報應影隨形,勉己勸人常行善。因果報應古今同,勉己勸人常行善。

回向頌(為印光大師所撰,因頌句押韻,故譯者未譯,敬錄全文於後)

普為印施《壽康寶鑒》及輾轉流通贊揚勸閱諸善士回向頌曰:

一切事業,身為根本。身若受虧,事俱消隕。

傷身之事,種種不一。最酷烈者,莫過淫欲。

是以君子,持身如玉。閒邪存誠,夙夜兢惕。

如是制心,欲念不起。何況淫欲,蔑倫越理。

世有愚夫,不知此義。每致縱欲,不遵禮制。

貪暫時樂,受長劫苦。減算折福,尚且小耳。

以故前賢,敬輯此編。冀諸同倫,共樂性天。

不慧有感,增訂流傳。高懸殷鑒,以拯青年。

德廣居士,捐洋六千。印送各界,期登壽域。

又有善士,隨緣附印。欲令此編,遍布遠近。

願諸閱者,擴充此心。輾轉流布,普令見聞。

庶可同倫,悉獲壽康。子嗣賢善,長發其祥。

凡出資者,及贊助人。災障消滅,福壽孔殷。

先亡祖祢,超生淨土。後嗣子孫,古慶無已。

世運日隆,風俗日美。先賢懿范,人各繼武。

爰書俚語,用表芹忱。祈發大慈,自利利人。

民國十六年丁卯孟夏古莘常慚愧僧釋印光謹撰  

人生的享受,用哲學方法去透視,本來皆是苦的,若能防避著苦不來臨,就算是康樂了。人的身心,若能常得康樂,自能祛病延壽,再能得到地位、名譽、資財,平平安安的度過幾十年,這便是幸福了。

細看得到這樣幸福的,世上能有幾人?要追問為什麼得到這幾件事,還這樣犯難?大多數是受了淫欲的害。好淫的人,多病,容易衰老,不能長壽,這是顯然得到的苦。因此喪失了地位,敗壞了名譽,耗散了資財,這是無形招到的苦。更影響到家庭不和,妻子離散,社會唾棄,怨仇深結,為人走到這等地步,還有什麼生趣可言。

再說到因果上,更覺得可怕了。佛典上說:‘造淫業的人,他得到的報應,是妻女不貞,斷子絕孫,死後要變畜牲入地獄,百千萬劫,不易轉身。’所以佛教制戒,出家弟子第一就是淫戒。世俗公論也說萬惡淫為首,只是淫欲這件事,真是大禍根,他是多生習氣積成的,不學自會。出世的聖人,世間的聖人,及那些明道的賢達,早就看出他的原本,有的主張斷除,有的主張節制,有的限定范圍,善說惡勸,無非希望人打破迷關,脫離痛苦,得到康樂。

現在潮流變了,從征逐物質享受,漸趨向到放縱淫欲,本來這件事,不學自會,昂之其難道,反而大肆提倡,什麼歌曲、跳舞、電影、戲劇,無不是這件事的宣傳隊,誘惑得一般青年男女,迷亂顛倒,造了多少傷風敗俗的丑事,破產的、敗家的、吃官司的、自殺的,安靜地社會,變成了燒滾動油鼎。誰無家庭,誰無妻女,這樣下去,何堪設想。

這回台中顧藏拙居士,悲心流露,發起翻印這本書,希望人人看了,發大覺悟,個個能得到不生,將來命終,可免墮落三途。個人的家庭,定會和祥平安,就是社會風俗,也能漸漸地入了正規,恢復淳厚。這本書實在是救世的驗方新編,若把他看成老生常談,那就是人心不轉變,恐怕天心也不悔禍,人類前途,就不忍再說了。癸巳季秋柄南謹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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