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聲中仍過關…五千公務員 下月升等加薪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3/06 04:09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儘管各界爭議不斷,經濟衰退讓大家都苦哈哈,但考試院院會昨仍通過公務人員職務列等檢討案,確認公務員升等調薪二部曲,第一步將以薦任第八、第九職等職務調整為主,第二階段則是針對簡任第十一及十二職等進行調整,其中,包括薦任第九職等在內的五千位公務人員,下個月就可坐地升官並加薪。



試院院會通過 分兩階段調整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銓敘部研擬有關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案,是為配合立法院九十六年修正通過的地方制度法,為免中央與地方職等出現失衡現象,修法後,明確將縣市政府「主任秘書」職稱改為「秘書長」、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等。



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法,考試院院會昨已通過第一階段公務人員職務列等案兩階段原則,將先調高地方機關薦任第九職等以下相關職務的職等,張哲琛表示,銓敘部將提出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草案,報請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最遲下個月將開始實施第一階段的職務調整。



不過,為考慮財政負擔,銓敘部將分兩階段調整,現階段只會調整地方機關薦任第九職等以下的相關職務,估計約有五千人將會調高職等並加薪,因此而增加的俸給、獎金等人事費用約三億元(尚不包括退撫、保險等職務升等約二億元費用),將由地方政府負擔,且分攤於各地方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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