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裡有句話叫,是“業決定”之理。就是說,你造了善業絕對不會因為這個善業而得到苦報,一定會得到樂報;你所造的是惡業,絕對不會因這個惡業得到快樂或者安樂報,只會得到苦報。包括我們今生當中,哪怕是走路不小心摔一跤,或者不小心頭撞在牆上這麼小小的痛苦,其根源都是作惡的結果。包括我們今天開心大笑,這麼一點點的快樂,都是來自修善所得。修善而得苦報,絕對不會有。同樣,作惡而得樂報,也絕對不會有。這就叫“業決定”。 所作之業是內因,但若僅有內因,不具外緣仍難顯發,唯有因緣會遇之時,才會產生結果,這就叫因緣和合。就像一朵花,什麼樣的種子決定開什麼樣的花,但是光有種子也是開不了花的,因為它還需要土壤、水分、陽光、肥料等等,樣樣不可缺少。 只有因緣會聚之後,種子才會發芽、開花、結果。同樣,在我們的習性當中,潛伏著無數前世貪、嗔、癡等等所造的業力。雖然如此,如果我們現前不具備引發惡果之緣的話,即便業力再大,也不會遭受果報。比如,我們曾造過殺生之業,按道理今生肯定要被他人所殺。 但是,今生你有幸遇上了佛法,通過修善積德,全斷了殺生,變得非常和藹可親,你遭受他人傷害的可能性已經降到最低了,被殺的機會不大了,所以,即便你前世造了業,今生也不大可能得到報應。你完全斷了殺生,就把受報的環境給破壞了,你的環境已經不適合產生這個結果了,因緣不具就結不了果。所以今生就可以避免過去這種惡報了。 由此可見,佛門之所以制五戒,就是用來保護你,讓你免受惡報,這就是清淨遵守五戒的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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