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女於2009年10月份做了一次人流,殺死了我與前男友的孩子。雖然當時很想要這個孩子,不要孩子的決定也是前男友提出的。但是作為孩子的母親,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罪孽。

    當我躺在手術臺上,麻醉之前的最後意識就是對這個孩子說了聲「媽媽對不起你」。本以為我不是故意不要這個孩子,而且稱念地藏菩薩名號及頌經、放生的功德都有回向給這個孩子,自己的罪業會比其她墮胎女子少些。但是看了論壇各位大德、居士、師兄的文章後才明白,我的罪業深重,一點也不比其他人少。墮胎罪孽很難消除,嬰靈很難超度。


    回想自己身上發生的事,必是因果報應。與前男友本來相處融洽,失去了那個孩子後,我們注意了很多,商量好婚前絕不再造墮胎罪業。對於這個孩子,他也十分不舍、愧疚。2010年7月我辭了職,本打算與他一邊準備結婚的事,一邊找工作。結果我失業至今不說,我們於2010年底還分了手。看看自己,真覺得可悲又可笑。至於我們的分手,用我老師的說法是「很奇怪的」。原本我們一直在看房子,準備買了房子就訂酒席之類的。礙於房價太高,從我辭職後到年前一直沒找到合意的房源。1月份的一天他跟我商量從結婚用的80萬里抽10萬出來投資黃金期貨,賺了就可以有充裕的結婚資金,我們也就不用為找不到合意的房子而煩惱了。虧得話,就婚禮辦簡單些。幾天后他打電話給我,帶著哭腔說有個壞消息告訴我,要我先有個心理準備。我預計他損失了20萬,想來雖然是不小的損失,但是簡樸些,結婚還是可以的。見面後他告訴我,損失了40萬,婚結不了了,對不起我,要分手。


    真真是報應啊,原先一直自欺欺人,告訴自己和他結婚後可能之前失去的孩子還會再來投胎。這樣就可以彌補所造的罪孽,也能補償這個孩子了。現在看來,我們都應該直面自己的罪業,不能心存僥倖,否則只是自欺欺人。


    從去年7月至今已經快10個月了,我還找不到正式的工作。揣著一流大學的本科文憑,本身也有5年的工作經驗,雖然面試了不少單位、有些甚至去了第二次復試。可最終沒有哪家公司錄取我。孩子,難道是你責怪我為什麼不讓你來到這個世界?


    就算是我的報應,我也認了。畢竟這是我自己造的業,現在我能做的,唯有多參加放生,多念誦經文,長存善心,時時助人。積累的功德除了回向法界及父母外,也回向我應生未生的孩子。希望他/她能蒙佛接引,往生淨土;如若不能,也可以早日超生,不做孤獨遊蕩的嬰靈。


    在此規勸各位未婚的女孩,避免婚前性行為。避免不了也要做好節育措施,避孕不僅是為了你的身體,也是為了不造殺業。作為一個母親,非但不能救助自己的孩子,還要親手斷送他/她的生命。何等殘忍!罪孽深重啊!


    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果報教訓,可以提醒各位讀者、師兄。勿造殺業,切忌墮胎。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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