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廣立道場而無「法」的熏習

所謂:「寧在大廟睡覺,不在小廟辦道。」叢林制度可對治好逸惡勞之習性,藉團體大眾之力,督促行人吃苦用功,而造就唐宋時代佛教大興。當今各地道場林立,出家眾終其一生皆忙於建塔蓋廟,然則莊嚴宏偉的道場,卻僅三五僧眾安住。若無「法」的熏習,不注重僧才之培育,道場只是一座無生命的建築物,無法滋長法身慧命。能令佛法生生不息者,在於「法」之熏習,而不在於建築。

當今生活形態更迭,教內雖有大道場,亦不乏小道場,然住公寓之風尤盛,無法凝聚佛教的力量。再者,流弊所及,今之僧眾甫剃度,即不受師長管教,不受僧團規范,順任習氣而行,依憑我見而為,稍有逆境現前,即收拾行囊,離師他去。或單獨一人,或二人結伴,若三人成行,三三兩兩購置公寓自成道場。或出家未久,經教不通,心性不明,即自行閉關、閱藏,而不知閉關之真正意涵,乃在關閉惡業、妄念,非如囚犯,禁锢其身,而自謂修行。無規矩不成方圓,不堪磨練則難成法器。僧團待不住,既非人才。職是之故,師長於剃度前,亦當審慎觀察(佛制戒律,至少應觀察四個月,乃至一年則更佳。)以免其將在家惡習帶至僧團,徒增困擾。出家非等閒之事,為成就人天導師,當嚴格謹慎行之,蓋剃發容易剃心難,學人當以剃內在煩惱為務。

11.捨本逐末

佛與眾生,同一本性。學佛者不應將佛神格化,認為其無所不能。遇有難以理解之事,則推之不可思議,當知,經典偶以表法,近取譬喻,絕不可依文作解。以佛陀降生人間,右脅而生為例,此即表法。倘若如字面所言,則天下無人可成佛。蓋一切人類皆由母親產門而出,非從右脅而生。所謂右脅而生者,系表其為貴族階級,非是異象。是以,應將佛人格化,佛既由人所修而成,則吾人成佛有望。佛在世時,即不許弟子存依靠心態。佛所能致力者,乃在啟發弟子內在覺性與智慧,而為成道之增上緣。因此,學者當厘清觀念:佛不能救眾生,眾生應當自救。倘佛能救,便可迳將弟子送往彼岸,何需諄諄說法,指示修行路徑?或有疑曰:「果如所言,則彌陀接引西方,當作何解?」淨土法門確依他力而成,然淨業行人亦需老實念佛,放下妄執,始能與佛相應,方可往生蓮邦。眾等當依靠自心覺性,方為上策。慈悲、寬恕、忍辱、觀照為內在工夫,佛門欲追求之真理,乃在找到本來面目(亦即自性、法身)。佛教不離慈善,然慈善非等同正法,慈善為外在工夫,若能通達空性,無所著而行慈善,則為菩薩行徑。佛為宗教家,解脫之聖者,而非慈善家。行十善為佛所嘉許,亦為修行之增上緣,但若著相行善,無法開啟內在覺性,仍是人天福報,終非究竟。給予眾生「法」的喜悅和濟度,便是最終極的慈善。

12.男女眾共住,衍生諸多不便

因男女僧眾共住,於半月誦戒、結夏安居做僧羯磨等,有許多不便,且男女眾看法多所不同,為利於修行,減少煩惱是非,建議擬剃度者,男眾選擇男眾道場,女眾安住女眾道場,可免困擾。

13.外現善相,不說正法

   今日佛教之悲哀,即在某些知見不正者剃度為僧,其人雖現出家相,所說卻非正法。未具判別能力之眾生,則以其身著袈裟,誤聽誤信,觀念一錯,則全盤皆輸,影響至巨,焉可不慎?然而抉擇明師,仍須福慧因緣具足,是以,宜處處與人為善,不應障道。

14.佛法未落實在生活中

佛法之可貴,在其可體證運用於每個動點,乃實用之教理,而非空泛之玄學。倘僅信佛而未能將「法」落實於生活中,則法不入心,只堪稱與佛教結善緣,難以當生受益。修學佛法以「信、解、行、證」為次第,事相與理體應兼顧,所謂「說食不飽」,可見佛之教法重在身體力行。唯有在生滅苦惱的世間,體證佛法的精神,當下便是涅槃極樂之境。君不見:「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恰如覓兔角。」世、出世法本來是一,並無二致。以出世法的空性、超越之心,實踐於世法之每一起心動念,當下即見本地風光

學佛非寄托於死後,往生乃當下大事。情緒之喜怒哀樂,便是念頭的六道輪回。因此,內在諸多分別、顛倒、執著,應當即刻處理,就是往生的最大保證。佛法若徒具知解,不重實踐,則流於課堂之佛學研究,豈非枉服大乘法藥?

學佛者之通病,即在修行與生活二分法。在佛前精進用功,一出佛堂則依然故我,習氣不改,如是修學數十載,仍不能放下種種知見與執著,未能如實觀照,善護其心。當知,助念雖為助緣,然仍須具足善因緣,是以無異於賭博。與其渴盼臨終時,他人為我助念,何若於生前即了辦往生大事?

又有學人雖深好佛理,然其用功與否,則視情緒起伏而擺蕩。心情愉悅則精進無比,反之則放逸怠惰,無法平穩持續,猶如煮水,火力時斷時續,難能成就。亦有發心勇猛者,所定日課甚是繁重,未依個人日用閒忙酌量而行,遂致以拼趕定數為務,大違定課之本旨。其人為數量觀所囿,用功不辍卻重量不重質,倘能以平等心、無著心、慈悲心,放下凡夫知見與觀念,即是真精進。以此心法,配合念佛、誦經,乃至一切用功,便得無上利益。

或有人視念佛精進為功德,對服務大眾則不屑一顧,此系觀念錯誤,因學佛重在解脫,而非功課之多寡。以此分別心,在佛堂自私自利,必不能解脫,不若發心為大眾,此大公無私、肯犧牲、願吃虧的精神,反而解脫。所謂世間,即一「迷」字可描述,凡夫耽溺於五欲六塵,行者耽溺於自我知見,執而不悟,便生種種顛倒、妄想。修學佛法當把任何時地,皆當作用功處,則隨處皆是道場。

15.廣求知見
多數眾生熱中聽經聞法,卻落入廣求知見之病,將佛法當作知識研究,此乃學佛者一大悲哀。倘以研究世間學問之方式探求真理,不過徒增見聞覺知,不能息苦。佛法要旨即在離苦得樂,若內在煩惱不除,離道愈遠。黃檗禅師曾教示,學道要訣即在,但莫於心上著一物。此話清楚明白,一針見血。可歎者,行人多樂於聞法,而不肯付諸實踐。如何檢驗自身工夫?只需自問:是否落入是非、恩怨、對立?倘能時時觀照本具之清淨心、無所住心,多回光返照,少批判他人,則開悟大事,指日可期。欲度彼岸,需單刀直入,或乘船,或泅水,不可沿岸奔馳。廣求知見者恰如沿岸而跑,雖求得眾多知解,卻不能單刀直入,從心性下手,欲達彼岸,無有是處。世間有生老病死諸多色身之苦,兼以受想行識之心苦,嗔恨、嫉妒、攻擊、占有等無量執著,是以聽經聞法,乃欲令彼放下,今則以廣學多聞自矜自誇,傲視他人,非但未能令心解脫,反是重增系縛。奉勸諸學道人,當守護正念,莫做知解宗徒,但有分毫執著,業障便如影隨形。

16.尋尋覓覓,無法安住

不具正知正見者,猶如染患疥癬之癞皮犬,通身搔癢,不論置於何地皆不舒暢。修學佛道者亦然,知見不正自心不安,所見皆不順眼,所處都不稱意。事事吹毛求疵,又不各自省,反怪罪他人。以批判心態看待周遭人、事、物,因此東奔西跑,無法安住。關鍵即在此類學人觀念不正,遂拱手將光陰、慧命交由五欲六塵及自心錯覺主宰。當知,無法安住,便是無修學;心有不滿,即為是非人。若能善自用心,自心即道場,自心即善知識。

17.錯誤的持戒觀念

「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戒為行者所應持,亦甚值稱許。然對「持戒」無正解認知,則往往流於死執相上之戒。以日中一食而言,每有學人未加判別自身條件,而堅持行之,三餐份量作一餐解決,導致胃下垂,健康狀況惡化,仍死命堅持,彼以為如是即為修行,復又以此自傲,輕視未持戒者。學者應知,戒之梵文為:波羅提木叉,意指「別別解脫」。由是可知,持戒之目的即在解脫。堅持戒律者,煩惱未除,一味盲目精進,自視持戒修行,卻只落得一身病苦,猶沾沾自喜,自诩為修苦行。此乃誤解苦行之真谛,以色身受苦即為苦行,斯乃膚淺之見。所謂苦行者,無分別心是也,不執著心是也,慈悲喜捨是也。豈可以挨餓、病苦錯解!日中一食乃佛世時,僧眾之生活方式。今日時空變易,是否能持,當視個人情況而定。首要者,當知持午之目的在去貪,若心未解脫,雲何曰持戒?修行宜中道,不為受人贊歎而修(此亦是依欲望而行),法無定法,切莫將修行固定於某一形相,所謂聖人的標准,即是沒有標准。一切法無常,如何訂出持戒之准的?若強言之,則不外:心安、放下、解脫即是。學者但能搭衣、持缽,威儀具足,然則心能如如不動否?色身乃緣起之假相,心性方是真實工夫。持戒之人,當以戒為檢束自己身心之准繩,而非僅憑勇猛之心,不觀時節因緣而死執戒相,此乃為戒所縛,非是持戒。

再者,不應以戒為尺,作為衡量他人,譏評他人之利器,六祖慧能大師即曾教示:「心地無非自性戒。」何謂真持戒?徹底見性,身心不二,外現威儀,如如不動,是乃真持戒人。《大乘本生心地觀經》雲:「戒無持犯。」不落入二元對立,達到空性之真平等,方為真正持戒人。

18.以意識心學佛,追究第一因

或問:「誰為第一尊佛?」此乃落入觀念,以意識心學佛,方有此問。就事相上而言,方便說有莊嚴劫千佛、賢劫千佛與星宿劫千佛。就理體上而言,佛性乃不生不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緣起如幻,萬法皆假相,何來第一、第二?吾人六根攀緣六塵,認假為真,以為境界實有,拘限於時空的觀念,以意識形態測度佛之境界,了不可得。蓋其已過量、超數量,非意識心所能知能解。時間如瀑流,剎那變滅中,某一點之終結,即另一點之肇始,若細究之,全屬因緣所生,一切本空,只緣心生而種種法生,若心(意識形態)滅,則種種法滅。分別執著乃生萬法,若不起心動念,則萬法無咎。

19.活動太多,不堪負荷

目今佛教活動頻繁,看似氣象蓬勃,然個中亦有值得吾人探討之處。就一般而言,講經弘法活動較少,法會佛事則應接不暇。法會可方便接引初機,藉此因緣求忏悔、拔度、消災……,令其逐步接觸正信佛教。此即是法會重要的意義,及正面的功能。然則,若佛教活動過於繁多,亦不免造成居士之困擾。據所知,一般佛教徒,一年之內少說五、六張請帖,多則不下三十張。對於居士而言,若全應允參與,則不免著疲於奔命。再者,礙於經濟壓力亦無法全數應承。若擇一參加,又恐人情包袱,不知如何婉拒。類此令居士望而卻步之情形,當思改進之道,使佛弟子可在毫無壓力情況下,心無掛礙地歡喜走進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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