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不是賺錢的資源和工具


 


最近因為活熊取膽引發了眾人參與的討論和各界關注,很多知名人士和更多的普通人,譴責虐待熊的無良企業,而且中國的一些知識界文化人首次撰文探討人和動物的關系,這是中國社會的一大進步,是公民社會公民意識逐漸形成的開端。

    看到活熊取膽公司的所謂專家說:” 熊能為人服務才是價值的體現。我們提升了熊的價值,變成珍稀藥材,不然就沒價值”。看到這個,不能不回應。正是那些所謂專家認為動物是資源的思維,人為地讓魚翅虎骨象牙犀牛角變得很有價值,導致動物痛苦被虐殺被滅絕。按此說法,那些專家可以去買人體器官,讓人體器官增值!所有生靈,人和動物,都有其自身內涵價值生命價值,而不是看他們對誰有用。

    對於如何對待動物問題,特別是虐待動物的行為,人類的道德倫理問題以每個人獨立存在的價值為出發點。人的價值不是用一個人對其他人是否有用或有用的程度來衡量確定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固有內涵價值。一個人的存在和生命價值,不在於這個人對其他人,對他的親戚朋友多麼有用,能替他們賺多少錢。那麼動物呢?首先,動物是生靈,是活著的生命。被人類利用的動物,包括試驗食用動物和野生動物,都有著他們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生命。對動物本身而言,他們的生命是重要的。他們不是為人類而活著的,不是人類利用的工具,盡管他們被人利用奴役囚禁虐待。此外,很多物種的動物對自己的存在有自我意識。他們的生活包括各類生理、個體和群體的需要,能否滿足此類需要決定了他們是否得到快樂或遭受痛苦。他們有親情友情,有七情六欲,有快樂悲傷。就動物生命基本層面而言,動物與人類有著眾多相似之處。在當今文明社會中,人類同動物之間的關系、動物的生命價值均屬道德倫理考慮的一部分,是人類需要加以認真思考和對待的問題,屬於道德倫理基本原則和原理的一部分,也屬於法律規范的一部分。

    動物的痛苦是我們人類應該和需要關注的道德和法律問題。人對動物負有道德和法律責任。他們的痛苦就是我們的痛苦。給他們造成痛苦就是給他們和給自己造成痛苦帶來悲傷。當人們將有血有肉有生命的動物看成是工具和資源,當然也就沒有疼痛苦難感情而言,無道德倫理之說,有的只是如何用他們賺錢。良心告訴我們這樣的錢不能賺。
中國是世界上主要大的國家中唯一沒有相關法律保護動物免受虐待的國家。亞洲很多小國家小地區都有,連中國香港,台灣都有。這是事實,不是這些國家這些社會都吃飽了撐的,無病呻吟。1822年英國最初制定反虐待動物法至今已近兩百年過去了。無論中國有多大事情有多麼復雜,無論中國國情如何特殊,無論中國有哪些各式各樣的理由,加之目前國內的日趨嚴重的流浪貓狗和虐待動物問題已經開始被國人關注譴責,沒有任何理由不為動物立法禁止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剛看到著名作家馮骥才等人在今年的政協上將提出取締活熊取膽的提案,其中寫道,無論是先前的鐵馬甲式的虐熊,還是現今的造瘘引流從而給熊人為和強加地制造終生不愈的創傷,都是非人道的,為現代的文明社會斷然不能接受;不能因為有某些藥物作用和有較大的利益可圖,給動物制造終生的創傷與痛苦,更不能將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為單純的賺錢工具;如此“惟利是圖”不僅有損國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確立我們社會正確的價值觀方面起到負面作用。

    動物不是專門給人賺錢的資源和工具,因為生命不是給人賺錢的資源和工具。給人和給動物帶來不必要的痛苦都是罪惡。人類如何對待動物不僅是道德問題,也是法律問題,完全不同於諸如不講禮貌、不講文明的行為,虐待動物更不是個人選擇個人自由的問題。人類如何對待動物是當今世界上一個社會正義問題,保護動物免受虐待是一大社會公正運動。因此,為動物爭得公平待遇,禁止虐待虐殺動物,有益於動物,也有益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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