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國法懲罰罪人最嚴厲的,不能超過殺戮;父母疼愛子女的行為,最根本的就是保全生命。可知天下最慘劇的事是殺生,天下最善良的事是放生。禽獸和人類,體形雖然不同,但知覺實際是一樣。看那些禽獸被捕捉的時候,驚走哀鳴,跳牆登屋;和我們人類被捕捉的時候,父母彷徨苦悶,不知所措;妻子走投無路,尋訴無門,相同還是不相同呢?看那些禽獸被殺害的時候,割殺一只雞,其它的雞就哀啼;屠宰一頭豬,其它的豬就不吃東西,和我們人類被搶劫驚奪,戰火燒城的時候,眼見父母傷殘,妻子解體,相同還是不相同呢?看那些禽獸被宰割的時候,有的五髒已經剖開,但口裡還在吐氣;有的咽喉已經砍斷,但眼睛還沒有閉上,和我們人類臨死斷氣的時候,痛苦呻吟,無法動身,心中苦楚,只能點頭久視,相同還是不相同呢?因此,忍心殺生,被殺生物的仇恨是多麼深啊!如果反過來買下放生,那麼他們的感激之情又是多麼深啊!

 

放生不能有規定的日期,恐怕別人因為我買物放生,就去采購捕捉生物,從中得利。放生不應當有固定的地方,恐怕別人等我放生後,就又去捕捉。放生不要拘泥於規定的生物,不論生命的大小,都應該救濟。

 

我們這裡的放生會,要數清涼庵辦得最好。因為它創始的時候,善友們就先捐出百金,儲蓄到典鋪裡,每月收取利息來放生。在放生的四五天前,又發出傳單通知會友,等日期一到就把會友零星施予的錢集中起來,並不單單只靠利息。所以這個會辦得很興旺,久行不衰。集會那一天,每人念誦五卷《華嚴經》,香燭工資,三人平均分擔。這正是人多力量大,其它地方可以效法。

發明:啟發、闡明之意。

 

 下附征事(原文譯白六則)

 

放豬放兒(據《法苑珠林》)

 

晉朝的杜永平,梓潼涪江人,家中富足,有一個十歲的兒子,名叫天保,很疼愛他。太元三年,兒子突然死亡。沒有多久,家中的母豬生下五頭小豬,其中有一頭,長得最肥,打算要殺牠作官禮贈送。有一位比丘,忽然來告訴杜說:「這頭豬就是您的兒子啊!為什麼才離開百多天,就把他忘了呢?」說完後就不見了,只聞到他遺留下香氣,幾天不散。杜就放了這頭小豬,可憐牠而把牠養起來。

 

〔按〕佛說:有生命的動物,有的就是自己前世的父母六親。儒門人士不知底細,認為怎麼能忍心做這種想法。他不去反省一下,做這種想法,都於心不忍,怎麼還能去殺害並且吞食呢!這些人也許就是自欺欺人的一句話,說:不要去多想。

 

賣豬賣子(據《冥報記》)

 

隋大業八年,宜州人皇甫遷,偷了母親六十文錢,母親沒有找到錢,把全家人都打了一頓。第二年,遷死亡,投胎到他家中的豬腹中,長大後,賣到很遠的社主[1]家裡,得錢六百文。這天晚上,遷的妻子剛剛睡下,就夢見一條豬對她說:「我是你的丈夫,因為偷了母親六十文錢,拖累合家挨打,死後就被罰作豬,沒有想到又被你們賣出去,快贖我回來,要是遲一點的話,我就會被宰殺了!」妻子驚醒,還不敢相信,過了一段時間就睡著了,又重新夢見,所說情況更加緊迫。遷妻連忙起床,去敲婆婆的房間,原來婆婆也起床很久了,她也做了一個相同的夢。這個時候已經是半夜了,到社主家有三十裡。遷母恐怕社主不肯贖,就拿出一千二百文錢,叫大兒子和遷的兒子一同去贖豬。社主因為社期馬上就要到了,堅決拒絕,不肯答應。伯侄倆連夜央求當地有臉面的人說情,社主才把豬放回。回家路上,經過一片曠野,兄長對豬說:「現在知道了你是我的弟弟,你可以走在前面。」豬就走到前面去,和認識路一樣,先走到家裡。以後鄰裡都嘲笑遷家,子女們都感到很羞恥,就私下裡議論說:「我們父親是這個樣子,我們還怎麼做人啊!父親從前和徐某關系最好,為什麼不送到他家去,我們按時送食就可以了。」豬一聽到他們的話,涕淚交流,搖著尾巴,自己走到徐家去了。到徐家要走四十裡。大業十一年,豬就死在徐家。

 

注:[1]社主:祭社神[土地神]的主持人。

 

〔按〕一旦改頭換面,一家人就互不相識了,所以六親[1]最後還是空。

 

注:[1]六親:一般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

 

補充:六親眷屬,畢竟是假。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到時各自飛。個人業障個人了。誰也不能代替誰。世人局限於小我,總是為家族利益而奮斗。而家族成員只是一時因緣的巧合才組合在一起,死後就改頭換面就互不相識了。所以六道眾生都有無量劫來輪回的父母,我們怎麼能殺害自己的父母並且吞食呢?戒殺放生,正是報父母之恩啊!不僅能報這一世親人之恩,而且能報無量劫來輪回父母之恩。眾生本為一體,沒有彼此之分,因為我執和私欲,就有了彼此之分,造下殺盜淫等罪,在輪回中互相報償,恩怨永無了結,墮落於痛苦的深淵中而不能自拔。我們要學習佛菩薩同體大悲的精神,把一切眾生都看成自己的六親眷屬,在解脫眾生的同時,也解脫了自己,最後走向涅盤。

 

救羊救女(據《法苑珠林》)

 

唐朝長安風俗,每過新年,就互相宴請。有個筆商叫趙大,輪到設宴。這一天賓客來臨,看到碓上有一根汲水繩,捆著一個女孩,年紀十三四歲,身上穿著黑裙白衫,哭著告訴客人說:「我是主人家的女兒,過去偷了父母百文錢,想要買脂粉,還沒有買到就死了,錢還藏在廚房西北角的牆壁小孔內,我現在已罰作羊了。」言完,客人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只黑羊,白色的頭。大家都很震驚,趕快告訴主人。主人問這個女孩的樣子,大家說的和他的亡女一樣,而他的女兒已經死了二年了。急忙到廚房去找錢,果然錢在那裡。於是就把黑羊送到僧人那裡,全家人從此齋戒。

 

〔按〕錢還沒用,但苦報已來了,不是白受罪嗎?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於是就更加可信了。

 

鞭馬鞭親(據《冥報拾遺》)

 

唐朝並州文水縣李信,擔任隆政府衛士。顯慶某年冬,騎一匹紅駿馬,並帶一匹小馬駒,按例到朔州值班。當天正是風雪天氣,天寒地凍,走了十幾裡路,馬就走不動了。信鞭打了幾十下,馬就說出人話來:「我是你的母親,因為生前瞞著你的父親,把一石多米送給了小女,所以今天得到這樣的報應。這個小馬駒就是你的妹妹啊,也因為還債來變馬。」信一聽,不禁悲痛流淚,自己背著鞍辔,對馬說:「您是我的母親,就請自己尋路回家吧!」馬就先走到家了。李信兄弟就重新做了馬棚,精心飼養,有個同事的母親經常為牠們齋僧拜忏,全家精進修道。工部侍郎溫無隱,岐州司法張金停,都因守喪在家,聽到這件事後,非常驚奇,就到李家來詢問,馬還正在馬棚裡。

 

〔按〕財物可以互相通融的人,莫過於夫妻子女,但有偏差,報應一樣無爽。那麼世上那些偏憎偏愛,私下裡有分別地對待子女的父母,還不為此寒心嗎!

 

曹翰宿因(據《現果隨錄》)

 

蘇州人劉玉受,名錫元,萬歷壬子秋,為貴州房考官,路經湖廣之地,夢見一個長面高個子人對他說:「我是宋將曹翰,在唐朝時是商人,偶然經過一個寺院,看見法師講經,就發心設齋供養,接著又聽了半天經。憑借這個善因,就世世為小官,從不丟官。到宋朝時,當了偏將軍,就是曹翰。攻不下江州,就發怒屠殺全城。因為這個殺業,就世世為豬,以償還所殺生命。曾經還作過您的佃戶家的豬,因蒙您可憐沒有被殺。現在您停船的地方,就是我即將被殺的地方,明天第一受宰的就是我。有緣相遇,特來哀求救拔。」劉受驚而醒過來,仔細一看停船之處,果然是殺豬場。沒過多久,就抬出一頭豬,呼聲動地,劉就用錢把牠買下來。

 

〔按〕這豬放在蘇州阊門[蘇州城十門之一的名稱]的放生堂中,喊牠曹翰就答應,萬人目擊。

 

救物同登(據《廣慈編》)

 

會稽人陶石梁和張芝亭,路過大善寺,放了幾萬條膳魚。這年秋天,陶夢見一位神對他說:「你本來不能考中,因為放生的功德,所以就能考中了。」榜發後果然得中,陶說:「事情是和芝亭一起完成的,怎麼能把功勞歸結於我一個人呢?」幾天後,南京錄取的通知來了,張也考中了。

 

〔按〕明朝末年,四川讀書人劉道貞,曾經寫了一篇戒殺文勸世。辛酉七月,他的朋友夢見到文昌殿,帝君揭開一張紙給他看,並說:「這是劉生的戒殺文,他能考中了。」醒來後告訴劉,劉不相信;榜發以後,果然應驗朋友所說的話。那麼,考生想要青雲直上,就知道怎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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